就普通状况而言,若职员辞掉工作已长达一年以上时间,公司是有资格向法院
提出诉讼的,但是必须要承担可能受到时效期限限制的风险。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范,
劳动者仲裁的时效期大多数情况下为一年,自
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是应该知道这一点开始算起。
如若公司具备充分且确切的
证据证明存在着时效中断或暂停的情况,比如因为员工作出欺骗行为或是故意隐瞒事实使公司未能及时行使
求偿权,亦或是因为不可抵抗的外力等客观原因使得公司无法行使要求权,那么公司仍然有可能通过
申诉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并未出现上述特殊情况,那么超过时效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申诉请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公司在考虑是否进行反诉之前,对证据和时效等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稳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