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若因遭受轻微伤害而被指控构成
刑事犯罪并因此受到
拘留,公安局将在最长30日内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进行
逮捕程序。
检察院则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7日之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事项做出是否予以
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局在接获此项通知信息后应立即释放
当事人,同时对于需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且嫌疑人符合申请
保释、监督居住条件的话,将依据法律规定为其办理相应的手续。
反之,若检察院对逮捕申请予以批准,案件仍然会交由公安局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待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局将会把
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
然而,这一过程中的时间范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人数等等多方面的因素而有所长或有所短。
然而,绝大多数时候警察拘留后的2到3个月内,都会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