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录音均具备成为
起诉证据的资格与权益。
例如,倘若微信所保存的信息能够详细展现
债务关系的实质内容,包括借款意愿的达成、借款额度的认定、还款期限等具体细节,则此类信息可被视为电子数据类型的
证据。
然而,对于录音资料而言,必须
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与其要证明事项之间的紧密联系,未经任何形式的剪辑处理,并且能够明确识别出双方
当事人的身份及其与借贷相关的具体事宜。
然而,仅仅依赖上述两种类型的证据,可能无法确保足够的证据力度。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
起诉前,尽可能地搜集更多相关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
催收款项的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等,以便构建起一个更为完善的证据链条,从而提高
胜诉的概率。
此外,在进行起诉的过程中,也需要关注
诉讼时效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
总的来说,虽然仅凭微信记录和录音就足以提起
诉讼,但是能否获得胜诉,将取决于证据的充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