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之判定的主角,无疑是我们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各级人
民法院及专门行使
商标执法权力的相关机构。
而商标侵权之认定之时,通常所依循的原则即旨在保护已获准登记注册之
商标权益不受侵犯。
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项:未取得商标所有者授权许可,在同质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完全相同之标志;在同质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似度较高之标志,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之标志,从而可能引发
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销售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之商品;非法制造、擅自生产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非法制造、擅自生产的注册商标标识;未经商标所有者同意,擅自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替换后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等行为。
除此之外,在判定商标侵权时,还需结合商标的知名度、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程度以及
侵权方的
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总而言之,商标侵权的认定乃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判断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