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诉讼的
管辖权问题,通常依照如下原则予以处理:首先按照
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人居所在地面临法律审判。
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点,将涵盖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商、计算机终端等相关设备的实际所在地。
若在实践中无法明确界定侵权行为发生地及被告人居所地的具体位置,那么原告方在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亦可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
举例来说,若侵权行为系通过网站平台进行实施,则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的法院便具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反之,若被侵权人在其居住地的计算机设备上发现了侵权内容,那么其居住地的法院同样具备司法管辖权。
然而,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仍需全面考量各类因素,以便最终确定最为适宜于案件审理以及对当事人权益保护最为有利的
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