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行为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几项要素:未经
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种类或相似类型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志;或者是在同样性质或相近属性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度极高的标志,极易扰乱大众视线引起
误判;在部分属性相似的商品
类别中,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极其相似的标志,这也是造成大幅混淆的常见原因之一;销售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且涉及
侵权的商品;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以及售卖此类非法制造的
商标标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书面同意,擅自替换原有的注册商标,并将替换后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进行销售等。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是否能使得广大
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来历产生误解,或者误以为这些商品与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具有某种特定的关联关系。
此外,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高低、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特性等多种相关因素也可能对
侵权行为的判定结果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