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解除同居关系的
诉讼请求,法院并不会在每种情况下都予以审理和做出裁决。
通常而言,当原告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而未附带其他任何诉求时,法院将不予以受理。
然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院将可能予以受理:
首先,如果
当事人因
同居期间的
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育产生争议而
提出诉讼;
其次,当涉及财产性质较为独特的状况,比如某一方系他人的合法配偶,在此期间所获取的财产甚至可能构成对现有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权益的严重侵犯。
在进行此类
诉讼时,需要准备充分的相关
证据,包括用以证实共同拥有财产的书面资料以及孩童的出生证明等。
此外,
起诉书应明确表达诉讼请求,详细阐述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在
同居关系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按照
共有财产的方式进行处理,除非双方事先有过明确约定,否则将依照均等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置。
至于子女的抚育问题,则应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