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
偷税漏税行为的
判刑标准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偷
逃税额以及
违法情节。
若纳税人采用
欺诈、隐匿等手段进行
虚假的纳税申报或故意不进行申报,从而逃避缴纳应纳税款,且其数额达到较大程度,且占据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十,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
若其
数额巨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
对于多次实施上述两种行为,但未曾受到过处理的情况,将按照累计数额进行计算。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并接受
行政处罚,那么就可以免于追究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该纳税人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曾经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就不能享受此种豁免待遇。
在实际判刑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如
偷税手段、数额大小、
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