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实行
逮捕措施之后,通常情况下,侦查部门所进行的调查以及有关人员被
羁押的时长将不会超出两个月之限。
但是,针对那些案情错综复杂且预估期限将满仍无法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如需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可通过呈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
办案期限。
倘若涉及到重大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且案情处理难度极大的复杂案件、大型
犯罪集团的案件、
流窜作案的严重复杂案件,或是犯罪步骤繁琐且涉案人员广范、取证环节困难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等特殊情况,侦查结束后应
递交至举报院审查并
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接到此类案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
起诉的决定,若案件性质重大且复杂,则可以适当延长15天的审查期。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办案期限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