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未经
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于同一种类产品之上运用与该
注册商标雷同之
商标,乃是最具直观性的侵权形式;
其次,在同一类别商品之中使用与所持有注册商标外观相似之商标,或者在某些近似的产品类别中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通或相近似之商标,从而可能引发公众辨识上的困扰,亦属涉嫌侵权范畴;再次,任何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均被视为
侵权行为;此外,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此类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皆认定为侵权行为;
最后,故意协助他人实施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为之提供诸多方便的,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值得强调的是,商标的实际使用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无疑是判定侵权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