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借贷双方约定的本金数额大小如何,当贷款方认为借款方未能按照预约的期限偿还
债务,从而对其自身行使法定权利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便都有权向有
管辖权的
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或提
起诉讼。
然而必须认识到的一点是,在启动法律程序时,原告方必须提交足以证明借贷事实确实存在的相关
证据,例如正式的书面凭证、转账进程的记录等文件资料。
根据实际经验来看,假如借贷额度较低,那么进行此类
诉讼的总体经济代价可能会相对较高,因此必须审慎评估是否有必要选择通过诉讼来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
然而,如果借款的总额较高,且
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偿还债款,那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往往是比较有效的办法。
总之,是否能够采取法律手段来追索借贷债务并不仅仅取决于本金的具体数额,更为关键的因素是要看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是否切实遭到了侵犯,同时所掌握的证据材料是否充足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