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之下,仅凭男方或女方一方的不忠作为
离婚依据时,直接向第三者
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
然而,如若该第三者在明明知晓另一半已有伴侣且已缔
结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依然与其继续保持以夫妻身份公开
同居的状态,便有可能触犯
重婚罪。
在此种情况之下,原配可寻求司法救济,对该第三者采取
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而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过程中,如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
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第三者,那么原配有权针对此行为向第三者提
起诉讼,要求返还被赠与的财产,原因在于此类赠与行为严重侵害了原配原本享有的
财产权利。
然而,倘若仅限于单纯的通奸行为,往往难以直接通过
诉讼方式追究第三者在法律层面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