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境之下,女性
当事人能够借助法律途径以发起
离婚诉讼的方式来妥善处理问题。
若是夫妻双方在谈
判离婚事项方面未能形成共识,女性方当事人可选择作为原告的角色向具有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提交
离婚诉讼请求。
在
提出诉讼之时,女性当事人需要准备好
起诉书、
结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
证据等文件资料。
当法院接收到案件之后,将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倘若调解无果,并且经过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将作出准许
离婚的判决。
例如,存在诸如
重婚行为、与他人
非法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
家庭成员、存在赌博或者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而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情况,这些都常常被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首次提出的离婚诉讼可能不会得到支持,此时,原告在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