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离婚诉讼经
立案审查被许可后,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向被告发送相应的
起诉状副本,而被告需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本院提交自己的书面答辩书。
待本院收齐并审核通过
答辩状之后,亦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答辩状副本发给原告进行查阅。
然而,具体收到法院告知或
传票的具体时间,还取决于法院的实际工作量以及
案卷的送递方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例如,若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则可能会更快地收到通知;而若是采用邮寄送达的途径,那么所需等待的时间也可能相对较久。
正常情况下,人民群众一般会在一至两个月内接收到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但是,对于某些较为复杂的案件或者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的情况,其所耗费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