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向您发送
传票。
当
债权人坚信您
拖欠款项且已向法院提交了
诉讼请求,法院便将依据法定程序向您发出传票,以示通知您参加法庭审理过程。
虽然借款本金仅为三千元这一数额不大,然而只要债权人依法
提出诉讼,并且满足
立案标准,那么法院将会予以受理并向您发放传票。
在接到传票之后,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来应对。
倘若您确实拖欠了款项,我们建议您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达成和解协议,从而降低
诉讼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若您坚持认为并不存在拖欠款项的事实,请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
证据,以便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对于传票的处理,您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严格遵守传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