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
离婚的浪潮,如若离婚后另一方仅准许您去看望孩子却并未赋予您将孩子带离的权力时,首先务必要仔细查阅
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相关判决决议当中关于
探视权的细致阐明。
倘若明确规定了您有权带走孩子进行短暂探访,然而对方却违背了这个条款,那么您可以尝试第一时间与对方进行平等的协商交流,明确表达出您所享有的约定权利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
若经过努力仍无法协商成功的话,您便可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的要求。
当然,若离婚协议或者法律判决未能确切规定何种情况下能够带走孩子进行探望,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请求法院明确或者更改探视方式。
法院将会根据孩子的年龄、个人意愿、双方的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来作出公正的裁定。
总而言之,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探视权益都是切实可行的。
然而,一切都应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