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申请再审的事宜,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充足的
新证据,足以对原判、裁定产生重大影响和力道来推翻原来的决定;
其次,如果原判、裁定确认的事实根据中的核心
证据被证实为
虚假,这也会成为申请人要求再审的理由;再次,如果用于做出原判、裁定的法律文书被废止或修改,同样可能导致申请人
申请再审;
最后,若审判人在处理该案件时出现了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不端行为,也将使申请人有足够的理由提交再审请求。
但是请注意,申请人必须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再审申请;然而,当上述情况中,特别是第二至四项规定出现时,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相关情况之日起计算,应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同时,申请人还需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且再审并不意味着中止原本的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