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
轻微伤害并因此被拘留之后,您依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拘留作为一种
行政处罚手段,与赔偿受害者所受损害所需进行的民事补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对他人实施
人身损害行为,均应向受害者支付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用于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和项目,则需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
即使您已经接受了
行政拘留的处罚,也无法以此为由逃避民事赔偿责任。
若您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的方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