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程序中,关于
律师费的承担责任通常按照以下几种原则进行规定:
首先,倘若
当事人在
借款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即违约一方必须对于守约方为成功争取权益所支付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必要费用负责,那么根据这一约定,
败诉的一方将负担这些费用。
其次,若双方并未对此进行详细约定,则通常情况下,律师费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事例中,例如一方存在故意违约、滥用
诉讼权利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法院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律师费。
总的来说,关键因素在于双方在事前是否有过明确的约定,以及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如何。
因此,建议在签署
借贷合同时,务必对可能出现的费用承担问题进行详尽的约定,以防止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