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有配偶中的任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向他人借款,则是否须由另一方负责偿还此
债务,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当所借资金被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例如购买食物、支付子女教育开支等等,我们可以普遍认为这是属于夫妻应该共同承担的债务,因此,另一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
出借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表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那么另一方同样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但是,如果所借资金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
债权人无法证明其被用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通常会被视为举债一方的
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对此承担还款责任。
总的来说,要准确地判断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款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必须综合考虑借款的实际用途、是否存在共同的意愿和决定等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