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在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手段并且经过检察院审查之后决定不予
提起公诉时,
当事人通常会面临以下几种处理过程:
首先,取保候审的
强制措施将会被依法解除;
其次,被确定为不
起诉的涉案人员有权向相关的执法机构提出要求,将其被扣留或冻结的财务进行返还。
而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不起诉涉及到三种不同的类型,包括法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
其中,若检察院基于法定理由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通常表明该案件并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而酌定不起诉则意味着涉案人员所犯下的罪行情节较为轻微,依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不予以
判刑或者免于
刑罚;至于存疑不起诉,则是由于
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人员的
犯罪行为,因此无法满足提起公诉的条件。
尽管被确定为不起诉的涉案人员不会再被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他们仍然有可能会遭受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理,例如行政罚款等。
此外,不起诉的决定具有终结
刑事诉讼程序的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