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民间借贷此类常见
纠纷案件中,律师服务费的承担方式往往遵循以下几点基本准则:通常状况下,除非在协议中有关于由违约方或者失败方全盘承担律师服务费的明文约定,不然的话,这笔服务费用将理所当然地应由聘请律师的申请方自行负担;假如双方在签订借贷合约或相关协议时已提前以
书面形式约定,无论是何种
纠纷,都将由违约方承担律师服务费,那么在正式进入
法律诉讼程序后,胜利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其所产生的合理
律师费,而法院通常也会依据事实情况对此予以支持;然而,这类律师费的最终金额务必是客观和适度的,同时,
当事人还须提供相应的
证据材料,例如
委托代理合同以及支付凭证等,以确保其提出的请求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简而言之,能否让对方承担起律师费,其关键因素在于双方在事前是否进行了相应约定。
如果未曾作出任何规定,那想让对方对此承担起责任恐怕很难获得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