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两名女性因制造流言而被判定承担
刑事责任的裁决,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关键因素才能作出精确无误的判断。
首先,他们制造流言的严重性和社会影响力必须纳入考虑范畴,这其中包括了流言传播的广泛程度以及它对相关人士的声誉乃至
公共秩序带来的潜在威胁等因素。
接下来,则需要审慎评估她们在制造流言过程中的主观动机和过错程度,究竟是蓄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制造流言可能涉及到诸如
诽谤罪、
寻衅滋事罪等多种
犯罪类型。
例如,如果构成诽谤罪,那么被定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的
处罚。
至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则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治。
然而,最终的刑期还需要根据她们的认罪悔过态度、是否存在
自首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负面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总而言之,作为
司法公正的守护者,法官将会依据具体案情和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的精神,为两家女性制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