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必备条件:
首先,需要
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合法化;
其次,要求
债权人与
债务人之间无其他未解决的
债务纠纷;
最后,支付令应当能够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关于申请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向具有
管辖权限的基层人
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表,详细列举申请人要求支付的金钱数额及所依据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
此外,还需附加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的关键证据,例如合同书、借据等等。
法院经由正式
立案之后,将会对该申请进行严谨的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第 15 天之内作出是否发出支付令的决定。
若最终决定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则须在接到支付令通知后的 15 天内直接履行
债务责任或者提交否认债务存在的书面异议档。
若在此期间内无法完成上述任何一项操作,支付令将自动生效,债权人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法院将立即终止督促程序,支付令也将随之失去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