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测量值低于140毫克每百毫升(或0.14克每100毫升)的
醉酒驾车行为,若满足特定前提条件的话,可以依照案情不予定罪论处,或者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即免除其
刑事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标准,而是需要结合
犯罪行为人的醉酒程度、所驾驶的
机动车辆类型、行驶道路状况、行
车速度、是否对他人或
公共财产造成了实际损失,以及对自己
违法行为的认识和忏悔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
例如,若
犯罪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则虽然
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浓度测量值低于140毫克每百毫升,也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然而,若是存在加重
刑罚的情状,如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并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
主要责任,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上驾驶车辆等,那么即使体内酒精浓度测量值低于140毫克每百毫升,仍然有可能面临
刑事追责。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醉酒驾车且体内酒精浓度测量值低于140毫克每百毫升的行为视为一定不会受到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