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
诉讼离婚以后,关于法院何时进行
开庭审理并没有明确规定的固定期限。
一般而言,法院在接收到书面的
起诉状后,需要在7个自然日内作出
立案与否的决定,如予以立案,则应在立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传达给被告一方,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
递交答辩状回执,而法院则需要在此时间段结束前的5个工作日再将副本返还给原告。
之后,法院将会基于自身
案件处理的排期表来确定合适的开庭日期,这个过程通常需要耗费大约在1至3个月不等的时间。
然而,倘若此类案件情节较为错综复杂,亦或是法院堆积了大量待处理的案件,那么开庭所需的时间或许会相应地延长。
然而,如果
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确凿的
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并且对于
离婚事项的观点与立场并无根本性分歧,那么审判流程可能就会得到加速推进。
当然,最终的
开庭时间仍然需要依据法院此前的安排和调度来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