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状况下,男方采取此类行为在法律角度来看缺乏合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律
法规定,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配偶双方都负有相互扶持供养对方的责任与义务。
自双方
办理结婚证书之后,其所有财产通常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范畴,男方仅以该理由作为推脱不给付女方生活费的借口,显然是不合法且不合情理的。
若在此问题上二者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女方有权通过
司法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夫妻共享财产的分配原则及
当事人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另外,生育乃是女性的自主权利,男方不得强行干涉或强迫女方生育。
因此,我们建议双方首先进行理性的沟通来寻求化解潜在的矛与盾,若无法实现有效沟通,女方必须注重收集相关
证据以便在可能发生的
法律诉讼中做好充分的防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