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人身
损害赔偿问题时,应当明确区分
死亡赔偿金与
抚养费这两种
赔偿项目。
前者主要针对受害者因故去世所产生的
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而后者则着重解决由于受害者离世后,其自身应当承担起
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或失去劳动力且无法获得其他经济来源的成年
近亲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司法实践中,双方的计算准则与相应的法律依据存在显著差异。
死亡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往往以上述区域内的上一年度城乡人均收入平均值为基准,并按照一定的年限加以核定。
至于抚养费方面,则必须根据被抚养者的实际需求程度,并结合抚养方的经济能力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等等相关因素来予以最终确定。
综观全局,死亡赔偿金与抚养费实际上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赔偿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