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主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法规之中,并无明文规定要求两次提起
离婚诉讼之间必须隔开特定期限。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首次审理判决驳回
离婚请求之后,倘若
当事人并未提出新的事由或事实依据,并且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之内再次向法庭提交申请,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此案。
然而如果超出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再行提请,法院将会依照婚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为依据,依法做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判决。
因此,在
保证双方
感情破裂的
证据充分且确凿的情况下,可以说,经历第二次提请离婚诉讼,获得
法院判决离婚的机会比起初次尝试要大得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达到离婚的目的。
总而言之,能否成功
解除婚姻关系,关键在于所提供的证据能否有力地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