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并非私人
企业性质。
山东省济南市鲁正
公证处系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而成立,其根本宗旨在于
保证公正性,并不追求盈利所得,其所象征的,是一个能够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并对其行为所产生的
民事责任负责的权威机构。
公证机构乃由国家专设,遵循法定职权与法定程序,从事公证事务及公证证明活动。
其所出具之公证书,具有无可争议的
法律效力。
在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以及终止等环节上,均需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也必须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严密监管与管理。
总而言之,公证处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职责在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从而确保法律得以准确实施,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