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朋友借贷即使附有借据且无法按时偿还也并不被视为
欺诈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欺诈指的是以
非法占有所图为目的,借助于
伪造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的手法,从而骗取了
数额较大的
公共财产或者
私人财产的行为。
然而,您所描述的这种有借据的借款未能按期归还,更多地被认定为一种
民事债务纠纷。
但是,若您的朋友在最初借款之时便怀揣着恶意占有、根本无意偿还的主观意图,并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借款,那么这就有可能构成
欺诈罪行。
然而,要判定是否构成欺诈,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借款的实际用途、还款的实际能力以及真实意愿、借款当时的具体陈述等等。
因此,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与朋友进行沟通协商,商议如何解决还款问题。
倘若协商无果,您可以选择通过
民事诉讼的途径来
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