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借款人构成
贷款诈骗的复杂事例中,对于
保证契约之效力的评估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判。
通常来说,如果
担保人并未了解到借款人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并且
担保契约本身并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上的无效因素,那么该担保很可能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人也需要继续履行其相应的担保义务,然而在此之后,他们有权向借款人进行追索。
然而,若有确凿
证据显示担保人在明知借款人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担保,或者担保契约的签署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等形式上的无效因素,那么此种担保便会丧失其法律约束力。
总的来看,判定一份保障是否具备有效性,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量,其中包括担保人的主观心态、担保契约的合法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