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离婚之前将资金转移至成年人孩子手中之行为,很可能会被宣称为出于恶意而实施的
共同财产转移。
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金钱或实物财富,一般都有权被视为夫妻的
共有财产,并且双方均享有对其作出平等处理的权利。
然而,如若某一配偶未经对方同意便私自将巨额财产转移至孩子那里,那么在涉及
离婚财产分配的过程中,这一处分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原先转移的财产也不得不作为共有财产予以公平分割。
当然,如果能成功地证明此笔转账是基于正当和合理的原因,例如对于孩子的一种适当赠与或者偿还
债务这样的情况,并且这些行为遵循了日常生活中的常识或规则,或许就不能构成恶意转移的事实。
然而,要做到提供如此有力的证明,常常会面临相当程度的挑战。
总的来说,在
离婚前进行这类转账操作确实蕴含着极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