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交警部门协调处理之后,通常情况下仍然保留了对相关事项提
起诉讼的权力。
这是因为交警部门所进行的调解并不具有
强制执行力,其本质上属于
当事人自主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
然而,当调解协议生效后,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或是您认为此调解结果存在严重不公、产生
重大误解等法定无法接受的前提条件存在,那么您完全有权考虑向当地法院申请
立案起诉。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启动法定
诉讼程序之前,您需要有明确且合理的诉求,同时还有备足充足的相关
证据材料以支撑您的主张,这样才能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除此之外,对于案件
胜诉可能性以及可能引发的各种法律风险,您同样应在行动之前做好充分的分析与权衡。
总体来看,交警部门的调解
处理方式并非最终裁决,并不会妨碍或剥夺您依法享有
诉讼权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