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警察并未依法及时发放责任判定书,您可考虑采取以下策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要态度就是向处理该事件的警察详细询问尚未发放
认定书的具体原因何在。
如若无法解释合理解释的延迟行为,您便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反映问题,以期促使他们尽快履行职责,依法发放责任判定书。
从法律层面来看,警察依法发放事故责任判定书是具有明确时间限制的。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而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例,则需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务必保留好与警察沟通交流的相应
证据,例如电话录音、邮件往来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您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做出更加精确且科学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