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的
劳动法体系所确立的规制,享有至少八日工作之权利的职工理应获得相应的薪资回报。
关于此事,《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律例规定,只要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了实际的劳动,那么用人单位便有义务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或约定,向其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
即使劳动者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短短的八天时间,在此期间内所应享有的薪酬待遇亦应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劳动者因为自身的过失而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甚至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从劳动者的薪水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补偿。
但是,扣除之后的剩余薪水必须
保证不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在这八天中所应得的薪资,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期借助有关机构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他们还可以选择通过
申请劳动仲裁来实现自身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