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以无正当理由拒绝您提出的
辞职请求,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法规,
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雇主终止
劳动关系。
在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则只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用人单位便应在
期限届满之后为您办理
离职手续。
若用人单位对此加以阻挠,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将有权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敦促用人单位纠正其
违法行为,从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然而,您需特别留意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例如
辞职信的送达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