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未签署
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金之差额之时,通常是从
劳动者入职后的次月开始,至满足整整一年为止。
然而,这其中的计算基础主要是由应发
工资来构成,囊括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与补贴等各类货币性形式的收入。
而对于
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以及福利性的待遇,却不在此范围内。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您每月的
实发工资为 5000 元,自入职后的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期间,双方均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双倍工资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便可以近似地表达为:(5000 元 ×11 个月)。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鉴于各种不同的案件情境及其所处的地方司法实践特点,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劳动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