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关于
探视权的行使期限并无明文规定。
探视权这一概念源于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联系以及
家庭关系,其目的在于确保父母对子女的深厚情感得以延续,同时也
保证了子女能够享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
只要在孩子未成年阶段,无论是否直接承担
抚养责任的一方,都能依法行使他们的探视权。
即便是当孩子已经成年,若经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或者出于维护亲情纽带、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等多重因素的考量,探视行为仍可持续进行。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行使探视权时,必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坚决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倘若有一方在行使探视权过程中,对子女的日常生活、学业等造成严重干扰,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暂时终止该方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