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处于哺乳期间的夫妻面临
离婚之际,有关
房屋所有权的界定问题,首先必须审视该房屋到底是属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产业,抑或是其中一方在
结婚前就已经购买或获得的
个人财产。
若判定为前者,一般的
处理方式将倾向于考虑到子女以及女性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分割。
而针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
产权的房屋,其所有权仍然归属原拥有者。
然而,倘若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初,夫妻双方曾以
书面形式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达成过明确约定,那么,在此情况下,便应当遵循约定内容行事。
更为复杂的情形可能出现在
购房时,购房款来源广泛且涵盖了夫妻双方甚至双方父母的投资等多方面因素,此时,我们还需要全面考虑不同投资者所占有的份额比例、现实生活中对于居住空间的具体需求等等,从而做出相对公平公正的分配判断。
总而言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并不能简单地依据处于哺乳期这一特定情境来做决断,而是需要结合众多因素,依循法律
法规与公平正义的原则加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