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交警理应在法定时限内出具相应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如若超过此15天的期限依然未能予以披露,您依法享有向交警部门进行查询以了解原因,并进一步催促其尽快出具该文件的权利。
倘若发现存在故意拖延或其他不当行为,您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检验、鉴定所需而暂时扣留事故车辆、涉嫌车辆、车辆牌照以及驾驶证的期限最长为20日,如需继续延期,则须经过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再延长20日。
然而,在检验、鉴定工作结束之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必须通知相关
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及
机动车行驶证。
若无上述特殊情形,交警部门
逾期未出具
责任认定书,那么您的投诉与催促将有望得到足够的关注,从而推动其加快完成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