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
净身出户”并非是一个明确定义的法律术语。
在夫妻双方
解除婚姻关系之时,倘若女方自主选择了不在婚姻
共同财产的分配中提出异议,那么这常常意味着她已经自动地放弃了对这些财富的分割权益。
然而,这并不代表她可以规避自己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着
共同债务的情况下,除非要有书面文件证明债权方明确表示同意女方无需对该
债务进行偿还,否则,女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此外,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义务同样不会因为女方选择净身出户外而被豁免。
如果孩子将归属男方
抚养,女方须严格遵守当时的约定或者经过法庭审判后所作出的判决,来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以确保孩子们能够拥有足够的生活和教育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女方可能没有提出
财产分配请求,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们行使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女方是否选择净身出户主要体现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而其他的法律义务则通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