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无效
借贷合同的情况下,其中所涉及到的
利息计算问题颇为复杂。
一般而言,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
借款人需向
出借人偿还其所获得的借款本金。
至于利息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利息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应依照此约定执行;然而,这一约定的利率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倘若未曾作出任何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法院将依据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市场银行利率等多方因素来确立相应的利息金额。
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上,多数情况下会以上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作为基础来核算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由于借贷
合同无效而引发的利息计算问题,必须结合考虑双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及由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等诸多因素,才能最终确定合理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