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
管辖法院之确定,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首先,此类案件一般应由
犯罪地的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所谓犯罪地,具体包含两种情形:
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地点及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最终结果发生地。
若由被告人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能够更好地
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则此种情形下,该法院亦拥有相应的
管辖权。
当涉及多个环节的侵犯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时,无论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还是最终造成的损害结果发生地等,均享有相应的管辖权。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管辖权方面的争议,此时,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指定某一特定法院行使管辖职权。
此外,针对那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权益保护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此类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为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人持有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而对于同时对涉嫌实施多种侵权行为的多名被告人提起的共同
诉讼,作为原告方的
当事人可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即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名被告人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