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下,对于
离异夫妇所生子女的
抚养问题,通常会按照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关于
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考虑。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大致给付区间为其每月总收入的特定比例,例如 20%-30%不等;反之,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其次,抚养费的范围应当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等各项必要开支。
支付方式既可以选择定期支付,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
若双方在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方面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此外,当子女面临特殊情况,如原定抚养费数额已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疾病、学业等原因导致实际需求超出原定数额时,父母亦有权提出
增加抚养费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