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解除之际,倘若女性正值孕期,在
财产分配原则方面,仍然坚持贯彻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
然而,鉴于孕育新生命这一独特境况,在处理财产分配事宜时,需特别关注女性及腹中胎儿的权益与利益,尽可能予以妥善照拂。
夫妻共同财产涵盖了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等各类收入。
至于
个人财产部分,诸如
婚前财产以及因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取的
医疗费用等,则依然属于个人所有。
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依据协商结果进行
财产分割。
若协商无果,则交由法院裁决。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会全面权衡双方的财产状况、经济实力、对家庭的贡献度等多重因素,以确保女性及其胎儿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例如,在涉及
房产分割问题时,法院有可能会倾向于将更为适宜居住的房屋分配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