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当女性处于孕期之时,原则上男方不应
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在突发状况下,如女方主动提出或者经法院审议判断确实需要受理男方的相关诉求者,将不在此限。
针对
财产分割问题,宪法赋予的社会正义原则需要在夫妇之间得到体现,即
共同财产应予以公平合理地分配。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量各种影响因素并充分保护妇女及
未成年人的权益,以及无过错一方可适当地获取更多份额。
倘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财产分割便是最佳选择。
若协商未果,法院将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例如,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若为婚后所得,则通常会以平均分配作为基本原则,但可能会对女方给予适度倾斜。
至于
结婚前属于个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仍然保留原属方的所有权。
同理,若某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等不当行为,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其所获份额将会相应减少甚至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