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之认定准则,主要涵盖如下几个重要层面:首先,未经
商标注册所有人的授权许可,擅自于同一类商品中使用与之已注册之
商标完全相同者,此乃最为明显且直接的
侵权方式;其次,在相同种类的商品上运用与其
注册商标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的标志,或者在近似性质的商品上采用与其注册商标完全或大致相似之标志,若此类行为极易引发
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亦可视为
侵权行为;再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的明确同意,擅自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经过替换商标后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等行为,通常情况下均会被判定为
商标侵权行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必须综合考虑到商标的知名度、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等多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