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和实践操作中,当劳动
合同到期,劳动者选择不再续签合同时,并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这种行为本身并不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因为在劳动合同到期之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往往会依据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自动终止。
然而,如果在
劳动合同中存在特殊的约定,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决定不再续签合同时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如果劳动者未能按照该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就是违法的。
总的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再续签且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但是,我们仍然建议劳动者在正式离开用人单位之前,能够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以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