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中将语言
侮辱行为进行了详细严谨的定义,称为"
侮辱罪"。
此类
犯罪是指
行为人通过使用
暴力或其他任何有悖于法律道德的方法,在公共场合或大多数公众可知晓的场所,故意贬低、诋毁他人的尊严及名誉,造成严重后果与恶劣影响的
犯罪行为。
这里的"公然"二字是指在公开场合或大多数公众能够获知相关信息的地方实行的侮辱行为。
而"
情节严重"则常常涵盖手法恶劣、已经产生实质性且严重的后果及不良影响的情形,例如引起受害者心理崩溃乃至自杀等实质性的伤害结果。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该类重罪并非强制性上告
罪名,也就是说只有在得到
受害人亲自提出控告之后,法院才会对此类事件进行审理;然而,若辱骂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构成了严重威胁,检察机关有权依法
提起公诉。